汉代家具制作工具秦汉扬州漆木家具秦汉扬州漆木家具 张理晖 孙黎明 文/图 扬州以其独特的地理环境、文化源流、社会风貌、人生哲学及审美倾向,不但造就了独具艺术特色和美学特征的家具文化,而且形成了以明清时期为典型代表的、独具风格与特色的扬州传统家具艺术。根据家具表面的色彩装饰手法,扬州传统家具基本可分为素木家具、漆彩家具、红漆家具三种类型。不同的色彩装饰手法赋予扬州传统家具多姿多彩的装饰效果,使家具呈现出生动鲜明的艺术特色。 1 秦汉时期的家具代表 火柴棍变成五角星的过程,是干缩湿涨的典型表现,依据的正是水的张力这一原理。木材回性的原理就是张力缩小或扩大的反映,家具的木材也正是通过水的张力这一原理得以回性的。我们可用木制筷子和竹制筷子做一个试验,当然用红木也同样可以达到这样直观的效果,但由于红木密度大,反应相对要慢一些。我们把筷子刷水后放在风能吹到的地方,几分钟后可以感觉到筷子变粗糙并起了毛刺,这就是通过湿度的变化使木性发生了回性,它的木质纤维毛刺开始抬头。作为红木木材,尽管它的密度比这些竹子大,但木性的共同特点——回性,是普遍存在的,只是时间长短不同而已。在湿度的反复变化下,如果单纯使用高标号的沙纸干磨,尽管当时也很光滑,但在日后环境温、湿度的反复变化过程中,家具还是会出现这种情况,从而影响家具整体包浆的形成过程。是漆木家具 玻璃已是家具制作的材料之一 秦汉及以前,人们的起居方式为席地而坐,为适于踞坐的行为方式,家具尺度低矮,此时的家具称为矮形家具。据考古发现,此时家具类型主要有睡眠的“床”、坐着依靠的“几”、吃饭或办公用的“案”、储藏酒器的“禁”、切菜切肉的“俎”、以及起挡风作用的“屏风”等,与此同时,还开始出现榻、榻蹬、胡床等,表明此时垂足坐的起居方式正处于一种萌芽状态。制作家具的材料除木材外,还有金属、竹、玻璃、玉石等。 秦汉时期,坐具主要为席、筵,北方多芦编、南方为竹编;卧具有床、榻;承具为各种尺度的食案、书案,以中小型为多,宽度在15厘米以上,高度为5~32厘米左右;凭具有用于坐着依靠的凭几,形制丰富、应用广泛,有木质、陶质,有直型、曲型及利用天然树木枝杈或盘曲的树根制成的自然型。汉代邹阳的《几赋》提到:“龙盘马回,凤去鸾归,君王凭之,圣德日跻。”帝王贵胄的凭几上敷设软垫,按照等级不同软垫所用材料亦有严格限制。 秦汉时期,庋具以木箱为主,并出现木柜、木橱和竹材编的“笥”(sì) 。巴里黄檀家具汉代木箱普遍为平顶式和盝(lù)顶式,扬州七里甸东汉墓出土有漆箱实物,大者长46厘米、宽 27厘米,为盝顶式,外髹褐色漆,内为朱漆。木柜用于储存衣物,汉时写作“匮”,其特点是向上开门,柜下或有四个兽形柜足, 木工工具首先是围绕人们生活起居的必需品发展而来的。因此,我们的古人首先是为解决居室问题而创造了建筑木工工具。家具木工工具又是由建筑木工工具进化而来的,也就是“先安居后乐业”的发展过程。人们追求幸福而求进取,在这永无休止的漫长发展过程中,进入了在劳动中不断探索、发现、发明、改进的良性循环。或四腿落地、腿间连以水平横撑。汉代“橱”的顶部作屋顶形,正面设双门,门内有两层搁板,其下或为闷仓。笥为竹制,由笥盖和笥体组成,用于盛衣或盛饭,一般为长方形,长约48~60厘米、宽约 28~40厘米、高约10~18厘米,多为人字形,用竹片加固,并以藤条缠绕。《说文》中有:“笥,饭及衣之器也,从竹,司声。”《礼记·曲礼》注云:“圆曰箪,方曰笥。”“箪笥,盛饭食者。此饭器之证。”“衣裳在笥。此衣器之证。” 此时屏风的种类形制、装饰性、应用性都已经达到较高的程度。当时有分割室内空间的单扇座屏,有置于床或榻后的“一”字、“L”字和“Ⅱ”字形床屏,有富丽堂皇的大型折屏。当时屏风所用材料主要有木材、琉璃、玉石等,或简素端雅、或金碧辉煌。《汉武旧事》中曰:“帝起神明台,其上屏风悉以白琉璃作之,光冶洞彻。”又据《西京杂记》记载:“赵飞燕为皇后,其女弟在昭阳殿上书遗飞燕三十五物,有云母屏风、玻璃屏风。”而作为当时主要的屏风类型,木质屏风亦大多通体彩绘云气龙纹,色彩喜用黑、红、绿、灰,对比强烈二、木材的弹性、线条流畅、装饰性极强。 秦汉时期,架具有“衣架”与“镜架”两种。衣架以两根立木为足,上连横断面为圆形的搭脑,两端挑出,足间连以直撑,足下有弓形横柎,通体髹漆并彩绘纹饰;镜架用来悬挂铜镜以供人整衣修容。镜架下有圆座,座上立圆柱,顶为卷云状板,其下系一短缨以备穿挂镜钮,再下为一长方板,可用于放置脂粉、梳篦等物。 秦汉时期的家具代表是漆木家具,漆案和漆几的使用最为普遍。漆木家具的装饰除漆绘、油彩、贴金银箔、镶银或铜箍等外,还发展了戗金(针划填金)、堆漆(用稠厚的漆堆成花纹)等工艺,有的还配以鎏金铜饰件以及各种珠宝、玻璃等,以彰显华贵。 2 汉代扬州家具主要以木料为胎、外髹大漆 贵族阶层主要使用华美与精致的漆彩家具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,在扬州郊区许多汉代墓葬中出土漆器及其残片多达万件,漆器类型包括饮食用具、文房用品、日常器具、丧葬用具及奁、案、几、箱、笥等家具;装饰工艺有彩绘、针刻、贴金、金银嵌等类型。并且出土了大量的漆彩家具,显示出漆彩家具是当时贵族阶层使用的主要家具类型。由于出土漆器类型繁多、用途广泛、装饰效果绚丽生动,故有关学者称扬州为我国木胎漆器的发源地。 依据扬州地区目前的考古发掘,汉代扬州家具主要以木料为胎、外髹大漆,装饰色彩以红、黑、褐色为主。褐色是大漆干结后的固有本色,红色是加入朱砂类颜料,黑色是加入铁锈水反应而得。黑漆色泽纯正、黑亮如铁,以至于人们用“漆黑”来形容暗夜的深沉浓酽。 1997年出土于扬州邗江西湖胡场22号西汉墓的“贼曹”铭素面漆俎(因底部铭刻有篆体“贼曹”二字而得名,“贼曹”系汉代地方官吏名)是扬州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厨房俎案,为木胎髹漆器具。俎面高7.5厘米,长40.7厘米,宽为23.1厘米。该俎通体素面,俎面部分以厚木制成、髹褐漆,两端向上翻翘、髹朱漆,下附两个条形俎足。 在西湖胡场20号西汉墓发掘出的西汉中晚期素面漆几为木胎、素髹黑漆。几面宽13.8厘米、长79.4厘米,两端略厚,几高32.8厘米,四个支脚为兽蹄形,足下置座。整个漆几造型朗秀、简洁大方。同时出土的还有彩绘漆笥(柜),据此可知当时漆彩家具的华美与精致。漆笥为木胎、盝顶,造型端方,装饰生动华丽。其中一件“彩绘云兽纹漆笥盖”形制较大,盖长51.4厘米,宽34厘米,残高5厘米,通体以朱漆为地、金线勾边组成纹饰带,边饰几何纹样,盖侧及盖顶用黑漆绘制大幅云气纹,两只张口吐舌的翼兽辗转腾跃于云气之间,艳如织锦,富于动感。从另外几件出土漆笥器物来看,此期彩绘纹样多以云气纹为主,间以三角纹、波折纹样等。 同年出土的“彩绘云气龙凤合体纹漆案”及“案面纹饰”也属于西汉中晚期制品。案为木胎,案面长77厘米、宽52.5厘米,案体残高12.5厘米。案面阻水线为朱漆地、黑漆绘菱形几何纹样并用褐漆勾填;案面装饰呈回型分区,外区为朱漆地、黑漆绘连续云气纹并用褐漆勾填;中区为黑漆地、朱漆绘连续云气纹并用褐漆勾填;内区为朱地黑纹、褐漆勾填,边饰菱形几何纹样,中间绘云气及龙凤合体纹;案足为兽腿造型。 3 汉代扬州家具制作工艺已基本成熟 家具制作工具种类齐全、性能完备 1990年出土的“素面三足漆凳”在揭示当时的起居行为方式上具有重要的意义。此凳隶属西汉晚期,凳高39厘米,凳面外径46厘米,内凹,中间开一大圆形孔。凳出土时放于一圆形铜质浴盆上,据推测可能为浴凳。此浴凳的出土至少说明在西汉时期,在某种生活场景下,贵族阶层中已经出现垂足而坐的行为方式。该凳足部为兽蹄形,刚硬稳定、简洁利落。三蹄足与凳面榫卯相连,表明当时木工榫卯、雕刻技艺日趋成熟。另外,通过考古发掘可知,至汉代时期,扬州家具制作工艺已基本成熟。目前发掘出土的汉代家具制作工具种类齐全、性能完备,如铜质卡尺、铁质斧凿、木质水平仪、线锤等。《盐铁论·散不足》称 “一屏风就万人之功”,从侧面反映了当时家具制作工艺的水平之高及做工之精。 来源:扬州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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